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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重要了吧?
是真的!

有點不太懂
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可以溝通的人
可以吧?
還是我給人專制的形象?
算了

發生了這麼多次令人不開心的事
不知道是不是太敏感了?
太小家子氣了?
還是?

到底什麼事不能講啊?
真的很不懂
如果要瞞?
就瞞個透徹吧!
有時候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~

曾經講過
"事無不可對人言"
做人坦蕩蕩
對的起自己
也對的起別人
我只能這樣要求自己
別人要怎麼樣?
我管不著~

但是...
沒有人喜歡被瞞著
沒有人喜歡用自己的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
所以以後...
不會再做自己不喜歡的事了~
就醬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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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負責人妻Viv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